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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京煤发[2007]45号

   关于开展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中级)

执业资格培训及认证工作的通知

 

京煤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开展“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中煤协会人事[2005]10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集团公司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党管人才工程的全面开展,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中级)执业资格培训及认证工作。请各单位按此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材料申报及培训、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定义

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是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煤炭主体专业知识、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煤炭企业工作经验,为煤炭行业各类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服务,以经营管理为职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二、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的认证方式

采取自愿申请、资格审核、资格培训、考试测评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认证。

三、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中级)申报条件

(一)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煤炭企业工作满5年以上,现受聘于企业经理级或规模以上煤矿区队级管理岗位,并有3年以上的任职经历;

2、取得初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2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现受聘于企业经理级或规模以上煤矿区队级管理岗位,并有2年以上的任职经历;

3、现受聘于中小煤矿矿长级(正职)、规模以上煤炭企业正副矿级或相当于副矿级职能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等工作岗位;

4、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或被评为全国煤炭工业优秀矿长。

(二)参加过系统的工商管理培训,并取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证书》。

(三)从事煤炭主业的申报者,需具有煤炭主体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经过同等学力煤炭主体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国家规定需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的申报者,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五)经资格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六)任职期间业绩良好。

按国家规定列入关闭和整顿矿井之列的企业人员和近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人员,不得申报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

四、认证、培训对象及报名时间

凡符合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中级)申报条件的集团公司权属单位行政正职及副职(副处职以上)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及认证,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30日。

五、报送材料

1、《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申报登记表》一式4份,每份必须粘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同时需交同底版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签名);

2、《2007年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申报一览表》一份;

3、《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申报人联系表》一份;

4、《2007年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申报一览表》一份;

以上4种表格从京煤人才网政策法规栏目(网址:www.bj-jmrc.com.cn)下载打印,所有表格一律要求打印,不能手抄,同时以上4种表格还要求上报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发送到jgk@bj-jmrc.com.cn或上报软盘。

5、申报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商管理培训证书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不需“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需说明理由)、个人业绩材料、获奖证书、其他能证明个人业绩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07年5月30日前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9842461-21678。

六、培训时间、方式

培训时间为2007年6月至2007年10月,培训采取利用煤炭远程教育网下载课件自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10月中下旬组织培训人员参加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举办的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考试和认证。考试合格,符合认证条件的,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一颁发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证书和证牌。

七、培训及认证费用

1、培训费:500元。

2、认证费:1200元。

3、证书、证牌费:300元。

总计共需费用2000元。 

                    200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