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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法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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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组织部 京煤组[2008]45号 关于做好2007届大中专毕业生实习总结 和转正工作的通知 京煤集团公司所属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2007年集团公司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即将实习期满,为落实集团公司党管人才工作要求和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实习转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实习总结 实习生要对自己一年来的实习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总结,并将总结交组织(人事)部门存档。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也要撰写实习管理总结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技术人员管理科。实习管理总结主要包括: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情况、实习生管理的主要做法和体会、突出的典型事例、转正情况、未转正的人员及原因、延长转正期限等。 二、办理转正手续 各单位要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政治表现、劳动态度、思想作风、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符合转正条件的,办理转正手续,填写《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并将此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存入本人档案。 三、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仅限技校教师系列) 对按期转正、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2007年接收的大专毕业生暂不填表,待认定助理级资格时再填写),并根据岗位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所在单位要填写好《大中专毕业生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备案表》,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技术人员管理科。2005年接收的、未认定过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胜任工作的,可以认定助理级资格,填写认定表和备案表,所有认定资格时间统一定为2008年9月1日。 四、评选五好实习生、优秀实习生导师和实习生管理先进单位 一年来,实习生在各实习管理单位的培养和实习生导师的帮助下,圆满完成了实习任务,为进一步做好集团公司人才开发与管理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实习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决定对表现突出的实习生、实习生导师和实习生管理单位进行表彰。各实习生管理单位要对照五好实习生和优秀实习生导师的条件,认真评选推荐,向集团公司推荐的五好实习生名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实习生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一个推荐名额的单位,如实习生表现特别突出,经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可推荐1人,优秀实习生导师在五好实习生的实习导师中择优推荐。 推荐单位要填写好《京煤集团公司五好实习生申报表》 、《京煤集团公司优秀实习生导师申报表》各一份(申报表从京煤人才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网址HTTP://WWW.BJ-JMRC.COM.CN),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技术人员管理科,实习生管理先进单位由集团公司评选。 五、时间要求: 整个实习总结、 转正、评选工作要在8月25日前完成,要求上报的总结、表格材料请于9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技术人员管理科。 中共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组织部 200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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